失业金要求退还加罚金,如果收到信要认真对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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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目前面临大量的“用工荒”,因为很多人休息了近两年,靠领失业金度过日子,就不想上班。在去年疫情爆发以来,美国政府发放的失业金(unemployment benefits)和PUA(疫情补助金),高峰期每人可能每个月都可领到3000美金以上。如果是一家人的话,那就更多了,有了这些钱,根本就不需要去上班。
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,因为社会终究要恢复到正常运行轨道上。
除此以外,另外暴露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很多人在当时申请失业金的时候,由于美联储大量印钱放水,所以只要申请都会给你,也不追查细节和事实。
但之后美国劳工局经过调查,发现大量欺诈或者有欺诈嫌疑的申请,就会发信给你,要求你退还已领失业金并加上罚款。
很多人收到信之后就大惊失色,因为不管你领了多少钱,到现在一年半了,该用的钱也用完了,怎么可能原封不动的再退还回去。
在这里,律师需要指出,所有的事情必须实事求是,合理合法。
如果你是被冤枉的,或有可以争辩的理由拿回一部分的话,那你是需要争辩的;如果你本身真的是违背事实在说谎的话,那你就应该退还加罚款。
1. 我是主动辞职的,符合申请资格吗?
申请失业金一个最重要的标准就是:你是被解雇,或是因为疫情工作场地关门,才符合资格;如果你是主动辞职,并不符合认领失业金的资格。
因此,劳动局在跟你的雇主确认之后,有可能会取消你的失业金资格并要求退还加罚金。
但是切勿惊慌,主动辞职很多时候是有灰色地带的,如果你是真的递交书面文件辞职,获得雇主批准,并交接了相关手续,这样才算主动辞职。
但经常发生的一个状况往往是:在疫情初期,员工害怕感染,但又没有核酸检测,也没有疫苗,更害怕坐地铁;
随意向雇主提出要求暂时休息一到两周,雇主同意了,但之后雇主也并没有让员工再回去上班;甚至于员工主动要求回去上班,雇主也没有同意。
这种情况就属于灰色地带,因为没有正式的文件证明员工是正式辞职。所以在这种情况下,申请者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诉,要求不退还已领的失业金。
2. 如果是雇主在说谎,那我该怎么办呢?
因为在劳工局和雇主确认关于申请者领失业金以及雇佣情况的同时,很多雇主是没有经验的,他只会“切割式”地回答劳工局的问题。劳工局获得了这一类“切割式”的答案就直接下了定论,但并没有给申请者可以辩解的机会。
这种情况下申请者一旦收到要求退还失业金的信件,律师建议:可以申诉,要求开听证会,并上庭。把你想讲的话,或者你觉得被冤枉的理由,讲清楚,同时提供相关支持的证据。这样你就可把你的案件赢回来。
3. 我在疫情期间工作断断续续,但是也领了失业金,那我也可以申诉吗?
答案是:可以的。因为疫情期间很多人也要谋生的,但是工作不稳定,所以断断续续,有些做全职或兼职,有一些临时工做了几天就不做了。
但当劳工局打电话给你的雇主时,可能只是打了其中一个,了解的信息也并不全面。所以碰到这样的情况下,如果你觉得是真的符合资格,你要提出开听证会,上庭并把情况讲清楚。
即使你有可能部分情况不符合资格,那法官也会判定让你退还一部分,而并不是让你把认领的钱全部如数奉还。
总结而言,疫情期间确实大量人失业,所以不太可能存在有人完全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资格;但也有一些人确实有存在欺诈的嫌疑,所以也不太存在有人完全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资格。
但是在这个灰色地带,你就要站出来需要争辩,申诉,开听证会,上庭,把你的理由讲清楚,法官自然会给你一个公平的判决。
如有任何法律问题,请致电律师事务所646-518-7998或发送邮件进行免费评估attorney@zhulawfirm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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